沪教委高〔2021〕64号
各区人民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学工业区管委会、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深化产教融合是国家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举措,促进产教协同育人是落实产教融合战略的必然要求。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上海市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本市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结合上海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对接上海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目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及时通畅的产教信息对接、丰富优质的产教资源集聚、灵活开放的合作制度环境为支撑,构建以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以下统称“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系,为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充分发挥产教融合育人功能,形成政、校、行、企等多方参与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格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协同育人面临的瓶颈障碍,推进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评价制度创新,打造促进协同育人的政策环境。坚持服务需求,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加大紧缺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对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的支撑力度。坚持分类发展,引导学校结合办学定位与实际,推进协同育人实施路径的多样化与特色化,支持学校在各自领域内错位竞争、争创一流,形成科学育人、特色育人、协同育人的良好格局。
二、主要目标
推进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域)参与协同育人的履责水平明显提高,校企双元育人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产业用人需求对接更加精准,协同育人途径更加多元,建成政策供给及时有力、协作机制高效通畅、校企合作活力迸发的协同育人体系。
——形成国内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示范高地。支撑上海国家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对接“1+N”产教融合区域发展格局,打造临港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示范引领区,形成若干个服务区域重点产业需求的人才培养功能集聚区。
——打造国内外协同育人优质资源的汇聚中心。充分利用上海产业和教育高端人才集聚优势,打造一批专兼结合的高水平产业师资队伍;建设一批反映产业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的国家级优质课程;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成效突出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涌现一批熟悉行业产业发展趋势、了解人才培养情况的协同育人专业化服务人才队伍。整合全市成人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资源,构建服务在职职工职业发展的继续教育体系。
——建设国内有影响力的协同育人创新平台。推动行业企业主动参与协同育人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依托国内外知名企业、产业龙头企业,分层分类建设一批具有国内行业影响力的市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在职业院校中建成对标世界技能大赛水平的选手集训基地;面向本市三大先导产业和六大重点产业集群,打造若干个供需两侧紧密对接、跨界深度合作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联盟。
三、重点任务
围绕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系统部署,抓好措施落实,聚焦供需两侧信息对接、政策制度环境营造,集聚产教高端人才、前沿核心技术、学科专业优势等育人资源,推动学校成为支撑本市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主体和培养创新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摇篮。
(一)增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主体内生动力
1.进一步加强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工作机制。在本市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市级协调机制框架下,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等部门以及相关区政府建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研究、协调协同育人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督促工作计划和任务落实,协商解决相关瓶颈问题,做好全市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促进、协调和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委。
2.进一步提升学校开展协同育人活力。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协同育人的意识和使命感,建立健全推进协同育人的组织机构;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鼓励学校设置“产教融合协作专员”工作岗。学校要优化包括产业调研、需求对接、联合招生、共同培养、综合评价和就业创业等环节在内的协同育人实施与管理流程,健全相应岗位管理、考核评价、收入分配、激励约束等制度;鼓励学校与企业通过共建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技术研发合作、委托订单培养、技术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协同育人。充分发挥部属学校在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中的引领作用,鼓励学校面向长三角地区开展协同人才培养。围绕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系建设任务,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成效突出的标杆学校。
3.进一步激发区(域)和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积极性。率先在临港、杨浦等区,依托学校设立“产教融合协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产教协作办”),主动对接各区产教融合建设目标,充分利用区内外学校优质资源,围绕区重点产业、重大任务和紧缺人才需求,推动学校与区内行业企业广泛开展各类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支持相关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整合职业院校资源,建设新型高职院校。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实体化运作、平台化管理的新型产业大学,利用好临港新片区开放优势,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打造以服务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为导向的中外合作应用科技大学。加强各方资源统筹,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牵引,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建设。加强教育、人社部门协作,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中加挂“技师学院”牌子,承担高技能人才培养等任务。
4.进一步释放产教融合型企业协同育人需求。加快细化和落实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政策,完善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标准,加强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孵化培育力度;加强对产教融合型培育企业参与协同育人的服务和管理,使企业在深入参与育人全过程、提供优质产业教育资源、实现协同育人成果共享共赢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将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成为推进协同育人的标杆。
(二)建立开放共享的协同育人信息平台
5.建立市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信息共享与发布系统。由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以现有产教融合相关信息平台为基础,建立资源汇聚、开放共享、分工协作的市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建立健全产业人才需求信息、教育人才供给信息的收集、加工和服务的工作机制。建立市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信息库,做好信息共享和社会服务,为协同育人成果的传递、交流提供信息资源支持;健全与各区和行业产教融合信息系统的交流互通机制,鼓励非财政资金支持的产教融合信息和协同育人服务信息的资源汇入。
6.积极推动协同育人信息的开发利用。在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先行先试,以产教融合型企业为重点,推动行业企业对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信息库开放的信息进行加工、利用,盘活学校学科专业和教育教学相关数据资源。鼓励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协同育人信息的分类、评估和应用,挖掘协同育人重点项目,大力培养产业发展所需的紧缺人才,为校企双方提供精准服务。探索建立协同育人长效跟踪机制,鼓励学校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布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年度报告,并将其作为相关单位实施产教融合项目绩效评价、予以财政资金支持的依据之一。
(三)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系
7.加快设置产业急需学科专业。根据国家和上海城市发展战略以及产业用人需求,完善学科专业调整快速响应机制,加快布局一批产业需求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大力发展专业学位,不断优化硕士专业学位结构,支持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发展情况布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展专业学位博士人才培养。积极推进职业本科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校设置职业本科专业。支持条件足、基础强的院校设立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新兴产业急需学科专业和特色方向。重点面向“五个新城”发展需求,制定《“五个新城”学科专业设置引导目录》,支持学校探索“城校共生”“产教城融合”的学科专业发展新模式。
8.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内涵转型升级。积极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产业研究院,加强对产业发展趋势、技术更新迭代、产业人才能力要求、数量与层次结构等方面的研究。基于产业研究成果,分批建设一批反映产业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的国家级和市级优质课程,将学校产业研究院打造成为促进产业研究成果向教育教学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并据此更新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调整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9.形成专兼结合高水平产教融合师资队伍。积极支持企业推荐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相关人才申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计划,积极引导进入人才计划的产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入学校入职任教。依照公开选聘、权责分层、质量为先的原则,建立产业教授、产业导师、产业讲师三级产业师资人才梯队。实施“博士后流动站扩围提质”专项,支持地方高校与部属高校、相关企业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为重点,深化实施学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将参与企业项目和协同育人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考评重要指标,完善“双师型”教师标准和考核认定办法。按照“懂产业、有资源、能引领”的标准,建立市级产教融合师资库,对库内师资在招生计划、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配套激励政策。完善导师培训制度,深化高校和行业企业合作,建立协同机制,着力打造具备行业前瞻视野、掌握产业前沿技术、胜任育人使命的高水平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创新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健全“上海职业技术教师教育学院”,造就一大批精技术、善育人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10.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充分利用科技产业园、行业龙头企业等优质资源,实施“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加强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开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和生产性实训中心建设,分层分类建设三类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由企业提供准员工待遇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学生毕业后优先求职基地企业的就业型基地;承担教学方案中实践类校外教学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专家联合校内教师承担课程教学的教学型基地;以及接收学生开展行业见习、专业实习、顶岗实践等活动的践习型基地。对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规划,探索在高校和职业院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并将其打造成为世界技能大赛选手集训基地。
11.打造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联盟。促进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全方位融合,依托相关教育协会、职业教育集团,联合行业协会和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建设“供需两侧对接、跨界深度合作、实体高效运行”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联盟。集聚产业链企业资源和学校相应学科专业,做好供需两端信息收集及校企合作匹配对接,发布产业人才需求报告,推动协同育人项目的孵化与落地实施,制定专业教学和课程标准,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示范案例库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12.产教融合协同培养“高精尖缺”人才。深化产教协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培养主体由学校为主体向校企双元转变,推动企业前期深度参与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高校把招生计划向产教融合项目倾斜,探索以产业导师为主开展校企联合招生;产教双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开展课程学习、技术攻关;落实破“五唯”要求,支持企业参与人才评价,完善和修订专业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符合专业学位特点的评价体系,探索将技术攻关贡献度、服务企业发展成效等纳入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条件。市教委、市经信委进一步推动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建立健全信息技术产业与高等教育协同育人机制,探索信息技术龙头企业与高校共同进行考试开发,共建考试学习平台,共同制定考试评价标准、证书认可认定等。实施“百千万”产业紧缺人才培养专项,对接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相关行业企业等提出的紧缺人才需求,采用“揭榜挂帅”方式,加快建立响应及时、对接精准、多方参与的产业紧缺人才培养机制。面向重大科学攻关、依托重大科技平台、利用重大科学装置,支持学术研究型学校联合相关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培养100名产业紧缺的博士层次高端拔尖创新人才;对接关键技术研发、重大项目管理等方面需求,支持相关学校培养1000名产业紧缺的硕士层次高水平应用型人才;满足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和民生事业发展需求,支持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开展产教融合职业训练营,结合国际通行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求,每年培训不少于1万名产业紧缺技术技能型人才。加强开放大学、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学院、业余大学与行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对接,面向企业在岗人员开展在岗职工双元制培训,提升企业职工的技术技能和学历水平。
四、保障机制
(一)完善政策支持
13.加强各部门支持政策的衔接配套。梳理相关部门产教融合支持政策,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现有政策的系统集成及后续政策之间的衔接配套。支持鼓励临港新片区等区域和部门结合产业和教育政策,制定本区域的优惠政策措施,出台协同育人的支持政策清单。
14.完善学校产教融合分类评价制度。将学校开展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及成效更好地纳入高校二维分类评价指标,在“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一流高等职业教育建设等重大专项中,加大对协同育人的考核评价力度。
(二)加大经费投入
15.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充分利用政府、行业、企业等多方资源,加大对学校产教融合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创新平台、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学校统筹财政收入、科研收入等各种资源,完善政府、学校、用人单位等多元主体合理分担协同育人教育成本机制。
16.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管,以全程跟踪、定期报送、适时督查相结合方式,动态了解和掌握项目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运用,对项目资金进行年度动态调整,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
(三)加强展示宣传
17.构建展示交流平台。充分利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海浦江创新论坛、上海教育博览会等权威平台,扩大本市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在成果展示、信息发布、项目合作等方面的影响力。利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等大赛平台,推广协同育人项目,吸引行业企业关注和社会资本投资。支持临港申请举办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论坛等高水平产教融合活动。
18.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着力宣传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优秀案例、产教融合示范学校和协同育人的优秀人物代表。加强各区各部门好经验、好做法的交流,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发布年度上海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白皮书,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形成示范效应、增进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