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粤教职函〔2019〕135 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粤府办〔2019〕4号),经研究,省教育厅拟组织开展省级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面向区域或行业重点产业,重点建设300个左右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校企合作共生、培养质量高、综合实力强的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推动全省高职院校在各自领域内特色发展、内涵发展、争创一流,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需求。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的专业领域,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企业需求的结合点,着力打造一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

(二)示范引领。充分发挥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校校有高水平特色专业群”,推动学校健全“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加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建设开放共享的专业群课程教学资源和实践教学基地,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推动课堂革命、打造高职“金课”。

(三)持续推进。从2020年开始,每五年一个建设周期,按周期、分阶段推进建设,实行动态管理、过程监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持续支持一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打造一流平台、造就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

三、建设内容

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要重点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教材与教法改革、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践教学基地、技术技能平台、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等九个方面开展建设,具体建设内容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专业群定位准确,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属于能够支撑和集中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独具个性且有基础在全省某一领域争创一流的特色专业群,是学校“十四五”拟重点建设且已发文立项的校级专业群;对接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的专业领域,原则上应为建议对接重点产业(附件1)相关的专业群。优先支持2019年学校已投入15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含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学校自筹资金等)的专业群。

2.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每个专业群包含3—5个专业;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3.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4.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

5.专业群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科研项目和专利等技术成果数量多。

(二)申报限额

入选国家“双高计划”的高职院校,每校申报限额为8个;其他高职院校,每校申报限额为6个。入选国家“双高计划”的专业群,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建设,不再重复申请。

(三)工作程序

1.学校申报。学校在申报限额内,遴选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群,并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推荐的专业群须在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向省教育厅正式行文推荐,文中应明确说明申报、评审、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

2.资格审核。省教育厅组织开展资格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学校遴选推荐是否符合要求,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专业群组建逻辑是否清晰,是否符合学校服务面向和办学定位,是否为学校“十四五”拟重点建设且已发文立项的校级专业群,是否对接区域或行业重点产业(原则上应为建议对接产业)。

3.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专业群,依据申报条件等开展评审。

4.公示、公布结果。省教育厅参照《广东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规划》(附件2),根据学校申报和专家评审情况,统筹确定各类别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立项限额和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公示后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查后符合相关要求的,予以正式公布。

五、其他事宜

(一)学校应排序推荐专业群,其中排第一的专业群如资格审核通过,直接确定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如资格审核不通过,名额不递补。

(二)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评审结果将作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高职部分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学校应于2019年12月10日前在学校网站主页建立“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专栏”,提供申报材料和必要的佐证材料,供资格审核和专家评审时使用。申报材料不得设置密码,应面向社会公开。如学校认为佐证材料不适宜面向社会公开,可设置密码。若因网站无法访问、网站专栏上申报材料或佐证材料不齐全等影响评审,后果由学校自负。

(四)学校应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职终处,电子版发至pengtzyjy2@126.com。申报材料清单:1.推荐公文(纸质1份和pdf扫描件);2.专业群自评报告(每个专业群一个报告,格式不限,可参照申报条件和申报书撰写,word电子版);3.《广东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word电子版);4.《广东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建设方案》(word电子版);5.《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1份和Excel电子版)。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