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有关高校、企业:
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山西省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11月17日
山西省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关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努力打造创新人才集聚平台,建立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发力、产学研用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形成实践载体、制度安排和良好环境,推进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科技同发展对接、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劳动同权益收入对接,全力打造创新生态,推动产业链、要素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推动“政企行校”共建集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实习实训、创业孵化、人才培养为一体的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为山西率先蹚出转型新路、在中部地区争先崛起提供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主体多元,统筹共建。汇聚各方资源,建立政府企业行业学校多主体参与、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多方式运营的机制与模式。整合政策资金,既要满足各方需求,做到一钱多用;也要统筹各部门要素资源重点向规划布局项目集中倾斜,做到多钱一用。做好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与院校实训平台、公共实训平台、企业实训平台、园区实训平台的有效衔接。
服务产业,精准赋能。以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小切口”撬动产教融合“大改革”,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要与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紧密对接,突出辐射性,以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推动领先技术、高端人才、先进理念等要素的集聚,促进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延伸、突破和融合,实现供需两侧双向深度互动、相互赋能。
合理定位,错位建设。综合考虑省域内产业优势和教育资源匹配度,引导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差别化、错位化和特色化建设,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功能定位,避免同质竞争和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实现各类产教资源优势互补,有机衔接,错位发展。
创新模式,高效利用。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管理运营模式,坚持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积极开展企业化运营管理,建立运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形成充满活力、高效有序的发展机制。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运营、管理、课程设计和实训方式要密切联系当地产业实际,与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紧密结合,推动人才链和产业链对接。
(三)总体目标
围绕全省“一群两区三圈”的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面向经济主战场,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与构建支撑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同步规划、适度超前,对接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用3-5年时间,打造形成布局合理、技术领先、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管理规范、适应需求的“10+N”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体系,带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增强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支撑,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功能定位
(一)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的定位。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服务重大科技攻关和保障改善民生。以服务三次产业同步创新转型为宗旨、以提高创新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为引领、以推动人才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精准对接深度融合为目标,紧密对接产业地图,聚焦重点产业集群,面向一个或多个专业大类的通用性、交叉性、复合性需求,突出前瞻性、高端性和适应性,科学合理确定建设方向,形成产业高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技术、成果的集聚态势,打造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中心、培训培养产业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实践中心、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示范中心,为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培育转型发展新动能提供支撑。
(二)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的布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率先打造重点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总体部署,遵循“创新引领、项目带动、链式布局、园区承载”的发展路径,支持各市政府、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各类开发区、行业骨干企业作为申报主体,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以及家政、康养、旅游、托育等社会服务紧缺人才需求,在全省范围内建设10个左右的省级专业性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纵向布局N个市县级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
(三)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的功能。向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周边地区的企业、院校、社会组织、职业培训机构等,提供技能实习实训、技能竞赛、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创业培训与孵化、师资培养培训、课程研发、职业安全教育、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服务,推动学科建设与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实习实训基地协同发展,与省校合作共建“12大基地”、各类“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联动呼应,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形成产教融合共同体。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实训功能,服务技能社会建设。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要汇集先进设备、能工巧匠、高水平教学资源、优质实训案例等要素,建设“双师型”师资团队,吸纳区域内、行业内专业拔尖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吸引技能大师、首席技师、产业导师等设立工作室,培育一批优质实训项目指导教师;按照真实环境真学真做掌握真本领的要求,开发各类实习实训项目和教学培训资源,开发一批先进的智能工厂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提供沉浸式实习实训,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着力培养造就、稳定输出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高(高端职业和技能)、新(新兴职业和技能)、长(长周期技能开发)、前(前瞻性技能开发)”复合型技能人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等)
(二)健全创新功能,服务成果转移转化。面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重点领域,推动“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学科专业建设,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产业化链条。鼓励创新平台对行业、企业和高校开放共享,促进省内外重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共同为企业工艺改进、流程再造、产品开发、标准制定和转型发展提供技术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省乡村振兴局等)
(三)健全生产功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整合产教两侧的学科专业优势和生产性的全要素集成功能,强化企业场景式实训,按照产品设计开发流程、工厂车间和生产工艺流程进行设计布局建设,导入企业文化和管理规范,实行设计管理、车间管理、现场管理、看板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推广生产性实训模式,在基本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实行真实设计和生产任务式培养,到技术中心和生产线上岗实训,承接具体设计和生产任务,实行模拟产品任务设计、方案设计、详细设计、设计审查和生产定额、定损、定耗、成本核算,边生产边实训,让学员直接接触企业产品开发和实际生产过程,实现实训项目与产业需求对接、实训内容与岗位标准对接、实训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等)
(四)健全大赛功能,服务技能人才培育。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要积极承担技能竞赛实训和比赛基地职能,建立技能大赛联动机制,承办各级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为行业企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及社会提供大赛集训、竞赛交流、师资研修等服务。推动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承办国内国际高峰论坛,打造集培养、评价、研究、交流为一体的多功能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等)
(五)健全评价功能,服务高质量就业创业。支持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区域技能等级证书第三方评价机构考核站点,积极参与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化、专业化职业能力评价,提供高效的组织管理和高水平的技能评价服务;面向全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主动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鉴定或认定评价工作;加快构建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技能人才职业标准体系,推进企业规范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乡村振兴局等)
四、建设运行
(一)加强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能力建设。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与规范,以实用、安全和节约资源为原则,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的选址和布局。统筹增量与存量,采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方式,可新建和改扩建实验实训用房基础设施,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可与已建成的省级、行业部门产教融合平台共建共享;可购置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突出模块化实训特色,开展生产性实训,承接企业生产服务和技术研发,部分还应具备精密生产、高端服务功能。开发高水平教学资源,鼓励引进、集成、转化吸收国内外先进地区和先进企业的优质培训资源。建设学校教师和企业能工巧匠多渠道、多形式参与的社会化师资库。(各市人民政府等)
(二)完善申报程序和支持方式。省级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采取“揭榜制”方式,遴选确定建设运行主体,按照“公开发榜、自愿申报、专家评议、揭榜落地”的工作程序组织实施。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建成并经评审认定后,授予“省/市(县)级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已建成的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经评选后,可直接授牌。统筹国家和省市政府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主体自筹、社会资本投入等多渠道资金,加大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建设力度。符合市场融资条件的,可依法合规通过市场方式融资解决,必要时省级相关部门参与协调支持。参与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企业可享受国家财税等相关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优先保障用地规划指标,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银保监局、省证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各市人民政府等)
(三)鼓励多种模式建设运行。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体制机制,鼓励支持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土地、资本、人力、技术、管理等各种要素投入,以PPP、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生产性、共享型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共建共享。
院校主导模式。依托专业师资、设施设备和场地条件较好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充分利用校内实验实训资源,新建或改扩建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提升水平、扩展功能、拓展服务。既可由院校管理运行,也可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共实验实训设施、耗材以及项目开发、保障服务等进行专业化管理。
企业主导模式。依托技术水平高、校企合作基础好的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依法举办职业教育,整合提升已有的生产和培训资源,以“厂中校”“校中厂”的方式建设生产性或兼具生产、教学功能的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达到提供公共服务的条件和能力。明确政府投资所形成资产的产权归属,运行管理由企业负责,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能。
园区主导模式。依托经济实力强、创新能力强的开发区或园区,与青年公寓、众创空间、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和驻地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统筹建设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实现产教城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园区应独立设置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运行管理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山西农谷管委会、省工商联,各市人民政府等)
(四)鼓励实行企业化管理运营。把握好“三无”“三可”的内在要求,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营商环境,鼓励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按需配备管理团队,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技术服务和运营管理等制度,形成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充满活力的企业化管理运营机制。建立国有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权益分配、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对承担的公益性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予以补偿;对其他项目,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合理收取费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开发适应社会和市场需要的实训项目、实训产品,在满足学生实训、员工培训需要的同时,面向各类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偿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等)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省促进产教融合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整体布局、统筹协调、政策支持等顶层设计,共同遴选、共同投资、共同建设、共同管理,一体化做好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的规划布局、统筹建设和持续运行工作。(省促进产教融合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建立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督导考核、绩效评价工作制度。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服务产业发展的效能评价,定期发布年度报告,效能评价结果及时公开公示,并作为绩效考核、政策支持、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小企业促进局等)
(三)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按照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的精神,逐步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支持各类主体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各具特色,先行先试。(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审计厅、省小企业促进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