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省教育领域改革重点项目攻坚推进实施方案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教育领域改革重点项目攻坚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教党字〔2022〕35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大中专院校,秘书组秘书处、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厅属各院校:

现将《2022年全省教育领域改革重点项目攻坚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4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2022年全省教育领域改革重点项目攻坚推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攻坚行动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江西省全面深化改革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赣办发〔2022〕1号)、省委改革办《2022年江西省鼓励基层探索和推广改革经验工作方案》(赣改办字〔2022〕7号)要求,结合委厅2022年工作要点,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要求,认真贯彻2022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聚焦制约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足用好改革关键一招,聚力攻坚十大重点项目,力争形成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集成性、叫得响的改革品牌和特色经验做法,推动教育改革向纵深推进,努力办好人民更加满意的教育,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项目

(一)服务融入全省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

1.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积极服务融入全省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大局,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2.推进举措

(1)积极服务融入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促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经济人才培养水平,服务数字经济发展科研创新需求,努力打造数字经济人才智力高地。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教育教学评价方式,提升教育治理服务能力,创新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加快教育新基建布局,打造教育数字化基座,优化数字教育资源供给,培育师生数字素养。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大先行先试和示范建设力度,完善教育数字化转型配套政策,筑牢数据安全管理防线。

(2)积极服务融入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培养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高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体系,提供便捷高效的教育政务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加大企业急需人才育引力度。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为基层减负,持续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全面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二)创新推进高校思政课问题式专题化团队教学改革

1.目标任务

按照“源于教材、超越教材,立足课堂、超越课堂,依靠主讲、超越主讲”的总体思路,坚持“课程以专题呈现、教学以问题导入、资源以团队打造、授课以名师跨校施教”为主要模式,全面推进问题式专题化团队教学改革,实现省域内优质师资共享、优质资源共建、优质平台共创,不断提升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

2.推进举措

(1)完善教研交流机制。改进教研组织,组建以课程为基本单元的四大课程组,将全省高校划分为14个教学片区,建成“组长单位+牵头单位+秘书单位+参与单位”的问题式专题化团队教学改革共同体。完善协作机制,建立课程组、片区、学校三级集体备课机制,落实“双周-月-季-学期”的教研工作机制,实现听课观摩、交流研讨、示范建设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强化各类育人阵地协同融合。推动实践教学项目化,开发符合时代特征、江西特色、学校特点的专题视角下的社会实践项目,打造形成“课说江西”实践品牌项目。推动形势政策教育课程化,打造“专题+活页”的形势政策教学模式。推动网络思政课专题化,组建由名师名家和学生等共同组成的讲师库,定期录制专题网络课程。

(3)优化“大思政课”资源供给和平台支撑。拓展资源建设渠道,组织思政课教师结合全面建设“六个江西”,专题化挖掘教学素材,打造“一线课堂”精品课例,充实专题教学资源。建设一体化教研平台,建好用好“江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资源库”。

(4)整体提升思政课教师能力素养。分课程、分级组建“主讲+助教”的课堂教学团队,逐步打造成为在校内有号召力、片区有凝聚力、全省有影响力的人才梯队。建立省级、课程组、片区、学校四级教师培训机制,确保每名思政课教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实践研修、学习考察。完善重点教师培养制度,各片区根据课程优势至少建立1个“名师工作室”。

(三)大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1.目标任务

坚持破立并举,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顽瘴痼疾,重点抓好试点推进工作,探索推进改革的有效路径,着力探索构建科学评价机制。

2.推进举措

(1)制定落实部门、委厅、地方、高校四套任务清单,明确全年改革重点任务。

(2)加强省、市两级试点工作日常调度,举行全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做好跟踪引导和调研督促。

(3)稳慎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持续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生涯规划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等配套改革措施,加强考试能力建设,增扩建标准化考点。

(4)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分层分类教育评价制度。出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普通本科高校评价实施办法。

(5)抓实监管纠治,严格执行“十不得、一严禁”要求,驰而不息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做好违规事项督查督办、整改纠治工作。

(6)加大教育评价改革政策宣传,持续组织培训解读,及时总结、报送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推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和选人用人观。

(四)健全保障“托幼园位”“上学座位”机制

1.目标任务

统筹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加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全面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2.推进举措

(1)制定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以公办园为主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进一步强化支持保障;启动实施全省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规范幼儿园建设管理和办园行为;开展全省小区配套园和无证园专项治理“回头看”,建立健全公益普惠、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实施办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安吉游戏”推广计划和幼儿园跟岗帮扶计划,全面实施幼小科学衔接,整体提升学前教育科学保教质量。

(2)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班额推进力度,逐步化解大校额,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双减”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长效机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3)制定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持续扩充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大校额;严格落实普通高中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严肃查处普通高中违规跨设区市招生行为。

(五)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行为

目标任务和推进举措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9号)要求贯彻执行。

(六)抓实抓细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

1.目标任务

围绕校外教育培训治理总思路“巩固成果防反弹,消除难点找问题,提高水平抓突破”,继续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推动转型或注销,推进全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指导规范收费标准,开展行政执法,从严从快查处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培训,防范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等安全隐患,加大“双减”工作宣传引导力度,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落实。

2.推进举措

(1)加强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治理。继续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推动转型甚至注销;坚持严罚重处,从严从快查处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培训。

(2)切实规范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明确非学科类机构主管部门及监管职责,建立设置标准、具体政策,加强日常监管,预防非学科类机构监管缺位产生新的风险,尤其要防范高收费和披上非学科类外衣从事学科类培训现象。

(3)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执法体系。启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建立执法体系,落实执法职责,设置执法机构,建立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培训,有效应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违法行为。

(4)努力防范“爆雷”、“冒烟”等安全隐患。建立校外培训智慧监管平台,对校外机构教学、师资、资金、安全等进行实时监控;加强与银行监管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全面核查,确保所有机构开设专用账户,并将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范围;对风险机构,要实施“一家一案”,动态掌握机构经营状况,制定应急预案,做到早监测、早预防。

(5)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积极构建政府当导演、媒体搭舞台、家校师生唱主角的“大宣传”格局,加强策划,靠前布局,通过公开信、微视频等形式经常发布提醒,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跟班,切实减轻孩子培训负担。

(七)持续深化部省共建职教高地建设

1.目标任务

持续深化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一大批具有较高技术技能水平的社会主义建设者;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拓宽职业院校学生升学通道;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打造一批优质职业院校;进一步优化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结构,鼓励应用型本科院校开设职教本科专业。

2.推进举措

(1)做好中职学校分级评价工作,“B”档以上中职学校稳步增加,全省中职学校基本达标。

(2)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推动不少于5所应用型本科高校开展职教本科专业,职教本科学校招生规模稳步增长。

(3)启动新一轮省级“双高计划”,建设一批优质高职院校和优势特色专业群。

(八)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

1.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一流”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和教育部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为指导,明确我省“十四五”期间“双一流”建设具体任务,制定“双一流”建设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在关键指标和重点指标方面有所突破。通过“双一流”建设,推动高校加强内涵建设,提升高校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增强高等教育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推进举措

(1)遴选确定我省“十四五”期间“双一流”立项建设名单。分“双一流”整体建设单位及高峰优势学科、高峰特色学科、潜力发展学科进行分类建设。

(2)明确我省“十四五”期间“双一流”建设任务。组织“十四五”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答辩论证会。建设单位在吸取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明确学科建设任务清单和学科建设项目清单。

(3)制定“双一流”建设管理制度体系。通过搭建省“双一流”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和信息交流发布平台,加强动态监测和过程管理,实行一月一发布、一季度一分析、半年一调度、一年一考核及中期考核、终期验收。通过项目制管理方式,将“双一流”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

(4)明确“十四五”期间“双一流”建设的对标学校和学科。各建设单位从学校和主干学科两个层面,分别研究确定标杆学校和标杆学科,分析差距,提出追赶标杆的务实举措。

(5)召开全省“双一流”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与建设高校逐一签订责任状,就建设过程管理、绩效考核提出明确要求。

(6)研究制定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意见。

(7)组织“双一流”建设学习考察。

(8)举办“双一流”建设系列报告会。

(九)全面推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1.目标任务

在全省各县(市、区)全面推行“县管校聘”改革,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2.推进举措

(1)深化认识,准确把握改革内涵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落实“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力度推动改革落地,促进改革提质增效。深刻领会政策精神,准确理解改革内涵,科学把握改革步骤,真正把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

(2)强化协同,形成改革工作合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明确教育、编制、人社、财政部门职责,建立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改革,确保“县管校聘”管理改革2022年在全省各地全面推行。

(3)完善政策,促进改革提质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改革经验,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会同编制、人社等部门不断完善教师编制管理、职称岗位管理等有关配套政策,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4)加强督导,推动改革全面落地。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从2022年起把各地推进“县管校聘”改革进展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落实教育重点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对拒不履行职责,相互推诿、改革不力的,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深化新时代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1.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江西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全省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2.推进举措

(1)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配齐省教育厅副总督学,增加督导处人员力量。督促设区市、县(市、区)理顺教育督导职能,完善督导机构设置,加强教育督导力量。

(2)理顺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加强对各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开展2022年设区市政府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评估认定。完善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制度。开展对本科高校、职业学校的督导评估。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3)加大教育督导问责力度。制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推进依法督导、程序规范、结果公开。强化结果应用,激励有为,整肃不为。

(4)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做好第九届省督学和第五届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遴选和聘任工作。用好线上教育资源,分层开展省、市、县督导专家培训。

(5)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开展教育督导立法调研,为制定《江西省教育督导条例》奠定基础。加强条件保障,督促市县妥善解决好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因督导工作产生的交通、食宿、劳务等合理费用。

三、工作安排

(一)确定项目阶段(2022年4月至6月):坚持聚焦制约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谋划改革重点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各地、各校和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2年6月至10月):各地、各校和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改革攻坚,扎实推进重点项目落实。

(三)评估认定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委厅各牵头部门全面系统总结项目完成情况,评估改革成效,梳理问题不足,完善下一步举措。组织开展全省教育领域改革创新十佳案例评选。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推进机制。切实压实责任链条,确保项目落地落实。工委研究室(厅政策法规处)为总牵头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健全日常调度、季度定期调度、督查考评等推进机制,确保重点项目有力有序推进。每个重点项目牵头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强化专项调度,加大对口联络,指导帮助各地各校解决实际问题。各有关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工作,服从牵头部门的调度和安排,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提炼改革成果。在评估认定阶段,开展全省教育领域改革创新十佳案例评选,面向全省各地、各校组织申报推荐,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选树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经验做法,形成一批有影响、有效果的改革品牌。

(三)加大总结宣传。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对教育领域改革攻坚中的典型案例和改革举措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展示教育事业改革创新的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立体化呈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满意感,充分营造全省教育系统改革奋进、踔厉前行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校和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系统推进、密切配合,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大专院校要聚焦中央和省委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问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每年着重围绕几个影响制约本地、本校教育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加大力度,集中攻坚;要把探索改革典型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任务,精心培育、努力挖掘、切实打造具有原创性、首创性的改革亮点,形成可供其他地方、学校学习借鉴的经验做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