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现将《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根据院校发展实际,对标10项建设任务抓好落实。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17日
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自治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建设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简称“双高计划”),带动我区高等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结合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围绕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新要求,支持建设1所国家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所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校,培育4所自治区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2个高水平专业群。到2024年,国家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高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高职(专科)学校标准,数字校园基础设施高于《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标准,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内各专业课教师“双师”占比达到85%以上,毕业生在升学、求职、工作待遇、职务晋升等方面具有优势竞争力,半年后就业率达到95%以上。自治区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高职(专科)学校标准,数字校园基础设施达到《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标准;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与区域重点特色产业高度匹配,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内各专业课教师“双师”占比达到75%以上,毕业生在升学、求职、工作待遇、职务晋升等方面具有竞争力,半年后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三、建设任务
(一)国家级“双高计划”建设院校
1. 高质量完成改革发展任务。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和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政府审核通过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达到国家建设目标。
2.率先探索重大改革试点。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要依托高水平专业群,探索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实施对接重点产业的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重点支持计划,培育1至2个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群。深化“三教”改革,建成2个以上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完成宁夏学分银行建设任务,建成新型开放大学。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发挥校内国家级技能鉴定所的作用,牵头落实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3.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设成为全区党建先进示范校、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校、互联网+职业教育示范校、职业教育扶贫示范校、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示范校、国际化合作交流示范校。建成高质量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基地、先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创新创业和科研孵化基地、中小学生劳动和职业体验基地。
(二)自治区级“双高计划”建设院校
1.着力提升党的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着力提升校企合作水平。加强与地方政府、开发区、产业园区、行业企业深度合作,打造具有产业优势、学校特色、校企一体的产教融合应用型平台;加强与行业领先企业深度合作,完善应用技术协同创新机制,打造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享、基地共用的人才培养平台;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打造产学研用创新平台。“双高计划”建设院校要建设1至2个自治区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3.着力打造高水平专业群。面向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对接自治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产业布局规划,实施重点专业对接重点产业的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强化优势特色专业,培育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产业先进元素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建设开放共享的专业群课程教学资源和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健全多方协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要打造1-2个特色优势专业群,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1-2个新兴专业群。
4.着力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以“四有”标准打造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引进一批行业有影响力的专业群建设带头人,培养一批理论素养好、技术水平高的“双师型”骨干教师,吸纳一批技术技能大师,聘请一批行业企业领军人才、大师名匠兼职任教。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加强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在职研修和技能竞赛,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创新教师评价机制,建立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的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双高计划”建设院校至少培育1个自治区级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成1个自治区级专业教师轮训基地,完成面向中职学校专业教师的轮训计划。
5.着力推进改革试点建设。推进与学分制相配套的课程开发和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学分为基本单位的学习成果积累、认定制度;对接宁夏学分银行,开展不同学习成果的积累、认定和转换,探索各类教育之间的学分转移与认定。推广校企联合培养、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共同开发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和人才质量标准,实现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积极对接评价组织,大力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增强学生就业本领。加大以教师收入分配改革为重点的“三教”改革,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活力。“双高计划”建设院校须承接2个以上的改革试点任务,建成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
6.着力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设国家级智能仿真中心,建成自治区职教云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推进学校管理方式、教学模式变革。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推进各类资源、数据共建共享,促进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改进教学、优化管理、提升绩效。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建成自治区“互联网+教育”应用融合示范校。
7.着力提升对外交流合作水平。深化闽宁、苏宁、鲁宁等区域合作,建立对口院校常态化合作机制,学习借鉴中东部发达省区职业教育发展经验。加强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省区的交流合作,对标国家职业标准,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促进中外交流。开展国际职业教育服务,承接“走出去”中资企业海外员工教育培训,探索在国外建设鲁班工坊,推动当地技术技能人才本土化。
8.着力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设立校级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设立校级专业建设委员会和教材选用委员会,指导和促进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审议学校重大问题。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扩大二级教学单位管理自主权,发展跨专业教学组织。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强化预算管理水平。
9.着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培养适应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我区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为主攻方向,切实提高我区工农业产品的二次开发,推动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促进民族传统工艺、民间技艺传承创新。面向脱贫攻坚主战场,积极扩大招生规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广泛开展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面向区域经济发展紧缺、社会民生急需领域,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开展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积极主动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双高计划”建设院校挂牌建立2至3个劳动教育实践和职业体验基地,积极面向普通中小学开放,为中小学生提供职业技能体验平台。
10.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建立由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人才需求更为精准对接与融合;以学生职业生涯科学发展为目标,构建专业化职业生涯教育体系,结合高水平专业群优势,打造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稳步提升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对口就业率,提高用人单位及家长满意度;组建创业导师团队,打造毕业生创业平台,激发学生创业意识;毕业生的社会认可度和收入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三、建设周期
国家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周期按国家统一安排进行。自治区级“双高计划”项目每四年一个建设周期,自2020年起实施第一轮建设。
四、组织实施
(一) 建立统筹规划机制。将“双高计划”列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做为重点建设项目,给予政策、资金、资源支持。建设学校要深化改革创新,聚焦建设任务,科学编制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健全责任机制,扎实推进建设,确保工作成效。
(二)建立协同保障机制。自治区教育厅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共同负责项目建设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经费支持等。指导“双高”院校对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搭建校企双主体育人平台,建立政府、学校、企业、行业、社会协同推进“双高计划”建设的保障机制。
(三)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动员各方力量支持项目建设,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和高校科研、师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经费向“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倾斜。根据中央财政支持额度,自治区财政每年给予适当配套支持国家级“双高计划”建设;统筹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及自治区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自治区级“双高计划”建设。具体支持额度经专家评审后,根据财力状况及审定的建设方案统筹安排。项目学校要以服务求发展,积极筹集社会资源,增强自我造血功能。
(四)建立改革助推机制。自治区将结合区域功能、产业特点探索差别化的职业教育发展路径,建立健全产教对接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有机衔接。支持“双高计划”院校在领导班子建设、核定教师编制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政策倾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专业设置、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进人用人等方面发挥学校办学主体作用。
(五)建立竞争性评价机制。对列入“双高计划”的建设院校,要将“双高”建设与职业院校内涵建设“五提升”工程同部署、同落实。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财政厅每年组织专家对两项任务的建设进度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院校予以奖补,对推进不力的院校予以警示或重新调整。
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各高职院校对照《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在积极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于2020年9月15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自治区级“双高”建设方案,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核,筛选出拟列入自治区级“双高计划”建设名单,于10月15日前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