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

云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

云南省教育厅文件云南省财政厅

云教发[2022]12号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云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云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的通知》(云教发[2021]62 号)和《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云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精神,经高职学校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省教育厅、财政厅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云南省立项建设的 8 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含3 所“国家双高””建设学校)15 个高水平专业群(含5 所高水平学校培育单位) 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就做好项目建设方案及任务书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目标

        各项目建设学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充分认识省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对推进建设职业教育强省的重要意义,积极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协同扎实推进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服务能力和社会声誉,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职业教育成为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编制建设方案及任务书

        项目建设学校要严格按照省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科学编制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书,明确建设内容和时间表,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有效、落实落地。建设方案应包括建设基础、建设思路及目标、建设内容、经费预算、预期成效、建设进度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并根据建设方案科学编制建设任务书,目标任务和经费保障不得低于申报时所提标准。项目建设学校要组建专家团队,认真规划、编制建设方案及任务书并对其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三、保障经费投入

        项目建设学校及举办方应严格履行申报书中的相关承诺,除财政补助资金外,应积极吸纳社会、行业等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保障经费投入到位。项目建设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严禁将资金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对应纳入基本建设或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坚持动态管理

        项目建设周期为 2021-2025 年,项目建设学校要强化目标导向和过程管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通过阶段性检查、终期验收等方式,对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检查、验收不合格者,实行退出机制,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