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重庆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标《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项目(市级“双高计划”)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建设目标
(一)高水平高职学校
在实施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基础上,主动服务我市实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支柱产业提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供应链提升三大工程,积极参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立项建设15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含培育)。通过建设,推动高职学校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加契合、办学定位更加准确、办学特色更加鲜明、产教融合更加紧密、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综合办学水平达到国内一流、世界水平,巩固我市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重庆特色的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模式。
(二)高水平专业群
主动适应全市和区域产业布局对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和应用技术服务需要,着重面向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以及社会民生的专业领域,建设60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每个专业群包含3-5个专业)。通过建设,推动专业群紧贴产业需求、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打造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社会认可度高、招生就业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可推广可输出的专业品牌,为全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水准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应用技术服务支持。
二、 建设内容
(一)高水平高职学校
建设重点:加强党的建设、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打造高水平专业群、打造高水平双师队伍、提升校企合作水平、提升服务发展水平、提升学校治理水平、提升信息化水平、提升国际化水平等10个方面。各申报院校要将中央加强劳动教育、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等要求落实其中。另外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自行选定1-2个特色建设项目。
(二)高水平高职专业群
建设重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教材与教法改革、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践教学基地、技术技能平台、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等9个方面。将加强劳动教育、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等要求落实其中。具体建设内容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三、 申报条件
(一)高水平高职学校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1-5项条件,并具备第6项所列的10项标志性成果中不少于3项的学校,可申报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含2个专业群)。
1.学校须为独立设置的高职学校,且有三届以上毕业生。
2.学校办学条件达到专科高职学校设置标准,数字校园基础设施达到《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标准,或承诺建设期满达到上述两个标准。学校近五年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3.学校人才培养和治理水平高,已制定学校章程并经市教委备案,设有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成立校级学术委员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4.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成效显著,对区域发展贡献度高,合作企业对学校支持力度大;积极推进应用技术协同创新工作;积极承担技术技能培训;有效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交流。
5.学校坚持职业教育定位方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和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高,学生就业水平高,社会支持度高。
6.标志性成果(10项)
(1)近两届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2)承担国家级和市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
(3)有国家级重点专业(仅包括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
(4)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
(5)近五年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仅包括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6)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
(7)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仅包括“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
(8)建有校级竞赛制度,近五年承办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9)建有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五年连续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
(10)近五年获批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改革项目5类以上(仅包括重点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骨干专业、协同创新中心、在线精品课程、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教学创新团队、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组建单位)、第一主编“十二五”“十三五”国家规划教材)。
(二)高水平专业群申报条件
满足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申报条件第1-5项条件,并具备第6项所列的10项标志性成果中不少于2项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学校,可申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每校不超过2个专业群)。
1.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2.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3.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专利等科研成果转化效益高。
四、 工作程序
(一)学校申报。行业或企业举办的高职学校按照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民办学校经举办单位)同意后向市教委申报。其他高职学校直接向市教委申报。
(二)资格审核。市教委、市财政局组织开展资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学校、专业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核心专业条件和专业群组建逻辑、服务面向和办学定位等,通过招生录取系统、学籍管理系统、高职人才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等采取关键指标。学校近五年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是否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安全责任事故,或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专家评审。市教委、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学校和专业群的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等进行评审,依次进行高水平学校、高水平专业群项目遴选。
(四)市级审定。市教委、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统筹确定市级“双高计划”拟建设项目。
(五)结果公布。经公示等环节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结果。
五、 项目管理
(一)建设周期。市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期为3年,从2021年至2023年,实行动态管理,期满验收。
(二)分类分档。市级“双高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水平和建设方案分类分档立项建设。
1.高水平高职学校:10所已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高职学校直接列入市级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建设任务按照国家双高计划要求进行,不享受市级高水平学校建设经费支持),再从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高职学校中遴选出5所学校(含培育)进行立项建设。
2. 高水平专业群分为三档:A档X个、B档X个、C档X个,共计60个。12个已入选国家高水平专业群直接列入市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5所新遴选立项为市级高水平高职学校自带的10个专业群直接列入市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以上22个专业群直接进入A档,市级财政不单独给经费支持。从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群中遴选出X个分A、B、C三档进行立项建设。10所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高职学校须选择除国家“双高计划”建设的专业群外的专业群参与申报。5所新遴选立项为市级高水平高职学校不再参与高水平专业群申报。
(四)绩效管理。市级“双高计划”项目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将根据阶段性评价和期满考核情况,对建设进度缓慢、管理混乱、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经费使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违法违规等现象的学校,取消立项建设资格,并适时进行等额替补。建设期满,市教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终期评估验收,对验收通过的立项建设项目,分别认定为市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
六、 经费支持
建设期内,列入市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的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学校重点利用国家及市财政已拨付资金,做好已立项的国家相关任务建设。市级财政对新遴选进入的5所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正式立项建设的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根据绩效实施情况,每所3年支持经费不低于1500万元,培育建设的学校由学校自筹资金建设。38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中被评为A档和B档的建设学校,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个3年支持经费不低于500万元、400万元,C档由学校自筹资金建设。行业主管单位支持经费或学校自筹经费不得低于市级财政引导资金,并按备案的建设方案足额落实到位。
七、 申报要求
(一)申报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项目须报送《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申报书》(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学校建设方案、2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方案和佐证材料;申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须报送《申报书》、学校建设方案、1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方案和佐证材料。10所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高职学校须按本通知要求报送相应材料,填报《申报书》以及学校建设方案时,涉及学校建设的10项重点任务及自选特色项目可以和国家“双高计划”中所涉及近3年学校建设的内容相同,但新申报的专业群的建设内容需按要求体现在《申报书》和专业群建设方案中。
(二)每所项目学校至少与市内1所薄弱中职学校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并取得实质性对口帮扶成效。帮扶内容、形式及预期成果均须体现在申报书和建设方案中。
(三)申报学校须于2021年6月8日至6月14日登录“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平台”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建设方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申报网址、学校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另行通知。
(四)申报学校须于2021年6月15日18:00时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申报市级双高计划材料(高水平学校类或高水平专业群类)”),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需刻录成光盘或使用U盘存储。存储材料的光盘或者U盘及纸质材料以正式公文一式一份报送至市教委职成教处。
(五)各申报学校申报时,在学校官网首页建立市级 “双高计划”申报专栏,提供申报材料和必要的佐证材料,供资格审核和专家评审时使用。申报材料面向社会公开(对不适宜公开的佐证材料可设置密码,并将密码提交给市教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